2007年度中国诚信企业开始申报
2006年,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下,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企联)开展了2006年度中国诚信企业评价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2007年,中国企联正式被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全国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按照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全国整规办、中宣部等15单位《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27号)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国企业诚信建设水平,中国企联决定开展2007年度中国诚信企业评价活动,评价和表彰“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中国优秀诚信企业”。现将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评价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3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
二、评价内容
依据中国诚信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包括:反映企业综合素质、财务能力、管理水平、竞争力状况以及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的内容。评价内容充分体现企业管理特点,突出综合管理因素。
1. 企业经营状况
企业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大,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业中处于或接近领先水平,有较高的资质、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
2. 企业诚信理念
企业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者、管理层和员工有较强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企业持续、全面开展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 企业诚信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建设管理体系;设立专、兼职的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并执行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如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债权保障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员工雇佣调查制度、诚信档案制度等;推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建设;制定并执行员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立健全信用评估考核制度。
4.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护环境资源、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和行业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5. 企业认知度及公共记录
企业坚持向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有较高的顾客忠诚程度;坚持公平和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在行业内、业务伙伴及社会上获得较高的认知度;坚持与股东、投资人、员工、债权人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充分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内部坚持推进反商业贿赂制度建设并取得成效。
企业在金融机构、工商税务、财政、质检、环保、公安、海关、消费者协会等各有关方面均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并获得有关机构的表扬和奖励;第三方信用评级和评估成绩良好。
三、评价管理
中国诚信企业评价的管理、监督机构为中国企联。中国企联设立由有关政府部门、大专院所、学术研究机构、新闻媒体等相关专家组成的、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中国诚信企业评价委员会,统一负责评价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办事机构为其办公室,设在中国企联雇主工作部。
四、评价程序
中国诚信企业评价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坚持科学、务实、公正、规范原则,坚持企业自愿参加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评价包括:申报、评审、宣传、推广和监督四个阶段。
1.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及各全国性企业团体可以分别推荐企业参加评价;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可以自荐,同时也可推荐所属企业参加。每个推荐单位推荐企业限5家以内。
企业可向中国诚信企业评价委员会办公室索取申报表,也可登陆中国企联中企联合网下载(http://www.cec-ceda.org.cn),企业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2.评审
评价委员会办公室汇总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申报企业的实地调查,与交易关联方信息、消费者反映、部门监管信息等进行比对,核实相关信息。
评价委员会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企业评定分数,根据得分确定 2007年度“中国优秀诚信企业”初审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确定2007年度“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初审名单。
初审名单确定后,通过中国企业报、中企联合网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举报投诉,经最终审定后确定成为2007年度“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中国优秀诚信企业”。
3. 宣传和推广
召开企业诚信建设大会,表彰2007年度“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中国优秀诚信企业”。
按照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发布行业信用评价证书、标牌统一样式和编号方法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10号)有关要求,当选2007年度“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中国优秀诚信企业”颁发全国统一编号和样式的证书和奖牌。
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企联合网发布2007年度“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中国优秀诚信企业”名单。
通过中国企业报、中企联合网等全国性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推广中国诚信企业及其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导。
编辑出版《2007全国优秀诚信企业成果集》,全面展示、总结和推广获奖企业的经验。
向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等政府部门推荐,使中国诚信企业获得各种便利和市场机会,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
中国企联将组织有关专家,为诚信企业提供企业诚信建设领域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
4. 监督
获得“中国最佳诚信企业”和“中国优秀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应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水平。对评价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中国诚信企业评价委员会经核实,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中国最佳诚信企业”或“中国优秀诚信企业”的称号。
五、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使用统一的申请表,有关申报报告、补充材料复印件、图片材料均使用标准A4 纸。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内容包括:
1.2007年度中国诚信企业申报表。申报企业要如实、认真地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表要求填写者取消其评价资格。
2.2007年度中国诚信企业申报报告。申报企业要按照评价条件以及《中国诚信企业评价管理办法》(可在中企联合网下载)对企业开展诚信建设的情况以及典型经验作全面的总结,突出特色、内容详实,字数5000字左右。
3.2007年度中国诚信企业申报补充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商标以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省级以上机构的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2007年度中国诚信企业申报图片材料。能够反映企业产品、服务特色,生产经营全貌,代表企业形象的照片、图片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超、邵红亚、杨立春、梁 忻
电 话:(010)68430086、68701990
传 真:(010)88420847、68701197
E-mail:machaocec@yahoo.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一号楼401
邮 编: 100044
中企联合网:http://www.cec-ceda.org.cn
附件:2007年度中国诚信企业申报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