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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8年12月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辽食药监食发[2009]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现将2008年12月份在辽宁省内违法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请各市局依据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职能,对公告中涉及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监督。
附件:2008年12月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二ΟΟ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