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近日发出通告,决定暂停兰州佛慈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佛慈牌调胃丹”在四川省辖区内
销售。
根据辖区药品监督
管理局的监测表明,兰州佛慈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佛慈牌调胃丹(国药准字Z62020782)”在药品
广告宣传过程中,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通告要求,省内各药品经营单位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
销售该药品。各市(州)局负责
组织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进行
销售附件中所列药品的企业,责令其暂停
销售,对拒不执行的进行封存扣押并抽验。相关企业应在原违法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
责令暂停销售的药品及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详细情况表
药品名称 |
药品批准文号 |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国家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的[功能主治] |
违法原因分析 |
调胃丹 |
国药准字Z62020782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功能主治] 健胃宽中,舒肝顺气。用于胃酸胃寒,胸中胀满,倒饱嘈杂,胃口疼痛。 |
扩大产品功能主治,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