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罗拉手机待机时间与宣传不符被诉
摩托罗拉 手机待机 时间与宣传不符被诉
2010-04-06 08:56:08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消费者董正伟 购买了一款型号为motoA3300c3G 手机,很快发现该款 手机待机 时间不足两天,与摩托罗拉公开宣传的最长200小时待机 时间相差甚远。为此,他以A3300c 手机销售中存在欺诈行为、垄断行为将摩托罗拉(中国) 电子有限公司诉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 法院。今天下午两点,该案在朝阳区 法院酒仙桥法庭一审开庭。 一审开庭前,被告摩托罗拉公司向 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朝阳 法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 董正伟认为,摩托罗拉的 用户手册中所载明的住所地为朝阳区,其售后服务中心的 营业执照登记地也在朝阳。因此,朝阳区 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被告认为,该公司在 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住所地为天津 技术开发区,该企业的住所地与实际办公地及其厂房等均在天津。 用户手册上所注明的地址仅仅是其生产 特定产品在 北京地区的一个联系方式。 法庭将对管辖权异议择日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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