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近日发出消费警示,将3种严重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保健
食品广告向
社会发布。
一、陕西艺庄堂
生物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活力肽ED助勃增长素”((1999)卫妆准字20-XK-0095)。《三峡商报》10版在2010年5月25日刊登的该
广告宣称“该产品不但能够在短
时间内有效促进生殖器的二次生理性改变,增长,增粗,还能恢复男性功能,使男性阳痿、早泄、勃起障碍、前列腺炎及性
传播疾病等
问题得到有效治疗机预防”等。
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
广告批准的内容,任意夸大产品功能、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上海期润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康甲100”((1992)卫妆准字16-XK-110),非药品冒充药品发布
广告。《三峡商报》10版在2010年5月25日刊登的该产品
广告宣称“世界领先、
生物成膜,六大绝对优势,造就全新指甲”等。
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
广告批准的内容,并利用
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湖北万邦药业
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力宝牌力歌胶囊(AB活参肽)”(国食健字G20050987),非药品冒充药品发布
广告。《三峡晚报》在2010年5月25日、5月27日刊登的该产品
广告宣称“零风险治疗男性功能障碍”等。
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
广告批准的内容,并利用
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任意夸大产品功能,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药品
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宜昌市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药品
广告移交
工商部门依法处理措施。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
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