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知识

信用知识
 
 
 
        信用主要是一个经济问题。作为经济意义的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用,是指以协议和契约为保障的不同时间间隔下的经济交易行为。具体说,是经济主体之间为谋求长期的经济利益,以诚实守信为基础,在约定的期限内践约的意志和能力;狭义的信用则是指受信方在特定时间内作出的付款或还款承诺的兑现能力,是一种具有特殊形式的价值运动,即资本信用。实际上,无论是广义的信用还是狭义的信用,都具有四个特点:1.信用是一种体现双方共同意志的经济关系,每一个人都一面提供信用,一面又接受信用;每一个人的支付能力都取决于另一个人的支付能力每一个人既有要求信用的权力,又有履行信用的义务;2.信用交易必须订立契约,并赋予契约以维持和保证信用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说,信用关系受到契约和法律的制约。当契约的任何一方违约,不仅要承担道德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诚信是信用关系的必要条件。信用关系要求个人或者法人有诚信,诚信是维系信用关系的纽带。然而,由于个人的主观性以及物质利益的诱惑,潜在着信用双方违约的可能性。正因为如此,诚信才是信用关系的必要条件。4.信用被纳入微观经济管理法制范畴,以维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正常秩序。可见,信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实现有效和高效的交易而建立的一种正式制度。总的来说它不取决于个别人的善意或恶意,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综上所述,诚信是诚实守信的意思,属于道德范畴。在经济活动中,它是指主体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主体内在的行为和动机。而信用则是指人们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经济交易方式,属于经济范畴,体现着“本质的、发达的生产关系”。因此,信用经济规则,而诚信不是经济规则。

文章来源: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