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适销货源的有续供给与诚信等级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企业经营诚信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与高度重视,这是因为一些企业缺乏必要的诚信观念,不根据诚信准则行事,在经营活动中有约不履,有诺不承,甚至坑蒙拐骗,尔虞我诈,出现了种种损害消费者、其他企业乃至国家利益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企业的形象。那么,什么是诚信?

  所谓诚信,意即诚实信用。据《布莱克法律词典》解释,诚实信用即怀有善意,诚实地、公开地和忠实地,没有欺骗或欺诈,没有假装或伪装,没有骗取或追求不合理好处的目的。概言之,即忠实于自己的义务或责任。在我国,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法律术语,是由外国引进的,在民事法律中起确保履行契约义务的作用。但诚信一词在我国古代典籍中早已有之。据《商君·靳令》记载,“诚信”与“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贞廉、仁义、非兵、羞战”并称“六虱”。古人所称“诚信”,均指人际关系中的诚实不欺。   
  随着烟草网络建设的不断深入,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烟草企业的已充分认识到诚信经营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的经济秩序,保护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经济环境必要前提。通过诚信等级管理,将有助于提高守法诚信经营户的积极性,并对那些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有所触动,促使其摒弃陋习,从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如今,这项活动而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并初步取得成效。然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矛盾的两个方面。欣喜之余,笔者认为卷烟适销货源能否有续地配置来保障烟草实施诚信等级管理,总觉得骨鲠在喉。其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烟草制品的生产总量受计划控制

  众所周知,我国烟草是实行的专卖管理制度,它无论是从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还是进出口都实行着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烟草制品,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和计划性,其生产量不同于其它商品。《烟草专卖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测量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测量计划、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结合市场销售情况下达,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向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超产任务。烟草制品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需要超过年度总产量计划生产卷烟、雪茄烟,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强化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擅自超计划生产的卷烟生产企业,给予法定代表人行政处分,并通过计划管理部门,按超产数量的一倍核减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指标”。由此可见,烟草制品年度总产量计划属指令性计划,一经下达,非经计划下达部门的同意,任何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更改。如不按计划规定组织生产、销售,则属于违法行为。试想,一个诚信守法的生产企业是不会只图眼前的利益,不顾国家的法令而违章生产的。

  二、烟草制品适销货源的购定不可预见

  如今,综观烟草企业实行诚信等级管理,在加强企业自身的诚信以及企业员工素质的不断提高外,除了广泛的舆论宣传、以及必要的行政措施外,还有一个主要手段就是利用经济杠杆,即适销货源的配备上来进行拉动。随着诚信等级管理的不断深入,对适销卷烟的总量需求,我们是无法预见的。举个例子:如某烟草公司辖区内有卷烟零售户2000户,根据星级评定的标准和要求,其中60户为三星、200户为二星、500户为一星、900户为A类、340户为B类。假设该公司某个适销品牌卷烟的订购数是3620件,在除去需要的日常工作用烟外,根据卷烟全部入网销售的原则,对该品种卷烟全部向零售户进行了足额配置,即:三星户每月20条、二星户每月14条、一星户每月10条、A类户每月6条、B类户每月2条。这看起来无可非议,符合等级管理的游戏规则。然而,随着诚信等级管理的宣传到位、教育到位、管理到位,势必有一些零售户由低级别的向高级别迈进。当这些低级别的零售户迈向高级别后,那么卷烟数量的配置就成了一个问题。这还不包括那些新增卷烟零售户。如果卷烟数量的配置等同于所迈进的级别,那么,所需的卷烟有从何而来。如果是将零售户的卷烟数额配置重新调整,则高级别的零售户就不再可能获得当初的卷烟份额,这样一来,则有伤高级别的零售户积极性,诚信又何从谈起。

  针对上述问题,如何解决,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对适销货源的认识宣传应到位。开展烟草专卖诚信等级管理,首先要加强卷烟零售户对烟草实行专卖意义的认识,广泛地宣传开展诚信等级管理的真正内涵。让他们知道诚信是企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使之明白诚信的程式度与信用度与企业的商誉价值紧密联系以及“三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道理。同时,也让他们明白烟草企业的利益与零售户的利益血脉相连,是互利共营,是长期而不是短期行为。实行诚信等级管理也不是单单地靠几个适销品种卷烟来进行维持和调节。其目的是从根本上消除不利于烟草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切不利因素,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草市场经营环境

  2、对适销货源的品种采购应多样化。前面我们已讲到,烟草制品年度总产量计划属指令性计划,一经下达,非经计划下达部门的同意,任何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更改。对此,作为与卷烟零售户以及卷烟消费者最直接面对的烟草制品经营企业,首先要认真做好本地卷烟市场的调研,充分分析当地市场的动态,深入了解当地卷烟消费者的爱好,并将所得的信息即时地向有关计划部门反馈。只有这样,才便于计划部门统筹掌握,在下达生产计划时有针对性和目的性,从而使经营企业有足够的空间来选择多样化的符合地区市场的适销货源来相互调剂。

  3、对适销货源的品种层次应阶梯化。随着烟草行业的发展不断深入,为迎接国际社会的竞争,我国烟草行业正进行朝着集团化方向迈进,并实行品牌战略,一些低价位的卷烟也随之消失。然而,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国家,各个地区的消费水准也不近统一。有些品牌卷烟在一个地区得以生存,并为消费者所接受,它倾注了广大烟草人的心血。因此,作为烟草行业的生产企业,应充分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多生产出一些符合各个阶层消费者所能承受并且喜闻乐见的卷烟。只有这样,才能使卷烟消费者达到满意。才能将烟草诚信工作落实到实处。

  4、对适销货源的配置备存应适当控制。企业应根据本单位所获得的计划数额在有节制、有序、有续供应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地备存。有了适当的备存,才能保证卷烟零售户等级升降时便于调整空间;有了适当的备存,才能保证新增卷烟零售户的货源分配。当适当的备存在零售户等级升降调整新增卷烟零售户的货源分配后,如还有余地,笔者认为,烟草专卖企业可根据卷烟零售户诚信经营的程度,对那些优秀者进行奖励。这样,不但鼓舞了诚信经营者的积极性,而且也给那些落后者以触动,同时也避免了卷烟适销货源的断缺。从而使诚信等级管理工作趋于更加持久的发展,以达到“诚信烟草”的目的。

  作者:梁文龙(邗江烟草公司)
  来源:烟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