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荔浦“绿黑名单”公示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2011-05-09]
“这家是工商公示的‘黑牌’农资店,这家店商品的质量没有保障,还是到‘绿牌’农资店买吧,‘绿牌’农资店的商品质量有保障,买得放心。”这是荔浦县新坪镇农民在选购化肥时的议论。
为进一步推进农资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全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倡导“诚实守信”经营,荔浦县工商局在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推进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农资市场“绿黑名单”公示制度。
农资市场“绿黑名单”公示制度,主要是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和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综合信息。将合法经营、信用良好、消费零投诉、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农资企业评定为“绿牌企业”。将年内受行政处罚,且受罚的违法经营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由于农资企业经营行为造成农民重大经济损失;所经销的农资商品连续两次抽(检)查不合格或严重不达标;消费者投诉率较高的农资企业评定为“黑牌企业”。对“绿牌企业”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之外,适当减少或者免除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并在证照年审、登记等方面给予扶持和鼓励。对“黑牌企业”的,将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措施予以惩戒。
目前,该局以工商所为单位,根据农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愿参加的原则,评定出“绿牌企业”45家,“黑牌企业”10家,并将“绿黑名单”实行公示,在农资经营户门店显著位置摆放公示卡。通过农资企业“绿黑名单”公示制度,消费者对农资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情况有了全面了解,为广大农民选购农资提供可信目标,与此同时,通过“绿黑名单”公示制度,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农资企业诚信经营,提高信用水平。(黎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