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开展流通环节燕窝市场专项检查

    近日,一些地区工商部门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市场上销售的有些燕窝亚硝酸盐含量超标,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燕窝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燕窝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全国工商系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通知》要求,要迅速开展市场集中检查,切实维护燕窝市场经营秩序。各地要集中时间和执法力量,加大燕窝市场巡查、检查和排查力度。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燕窝,一律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依法查处,该销毁的坚决销毁。对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食安办和上级工商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要强化日常规范监管,切实健全燕窝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燕窝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坚持先证后照。要严格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及经销台帐制度。要严格落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退市制度,对退市后的燕窝,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置,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要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切实规范燕窝经营者经营行为。要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切实建立健全燕窝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通知》要求,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燕窝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切实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燕窝案件的查办力度。对大要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彻查到底。要加强部门间和地区间情况通报,跟踪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检查落实。各地要在当地政府和食安办的领导及协调下,加强组织领导。要依据法定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工作纪律和信息管理,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加强与卫生、质检、食品药品、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