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2 08:44:59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璩静)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进口
网络游戏
审批管理的
通知》,进一步规范
网络游戏
出版的前置
审批和对境外著作权人
授权的
网络游戏作品的
审批和监督
管理工作,规范与进口
网络游戏相关的会展
交易活动。
通知指出,
网络游戏
出版经过多年规范引导,取得了快速发展。但近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非法企业通过
互联网大肆传播色情暴力等不良游戏作品;有的企业未经
审批擅自
出版运营进口
网络游戏;有的境外机构打着技术输入的幌子,在相关展览、会议中大量推广、演示未经
审批的境外游戏作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的部门未经
国务院授权,自设
网络游戏前置
审批和进口
网络游戏审查,造成重复
审批,干扰了正常
管理程序。
通知指出,
新闻出版总署是唯一经
国务院授权负责境外著作权人
授权的进口
网络游戏的
审批部门,任何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
网络游戏
出版运营
服务,必须经
新闻出版总署进行前置
审批,取得具有
网络游戏
出版服务范围的
互联网出版服务许可证,未经
审批许可,擅自从事
网络游戏
出版运营
服务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任何境外著作权人
授权的进口
网络游戏作品,未经
新闻出版总署审查批准,一律不得在境内提供
出版运营
服务;在境内举办各种游戏的会展
交易节庆活动中,凡涉及境外游戏作品的展示、演示、
交易、推广等内容的,必须按进口
网络游戏
审批规定,事先报
新闻出版总署审查批准,违者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主办、承办单位和相关企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