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阳光财险等遭保监会处罚 涉虚开发票等

 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公布了一批保险业处罚名单,包括新华人寿、阳光财险在内等多家保险公司上榜,违规内容包括电话销售回访超期、虚开保险中介服务发票、虚构代理业务套取现金等。

 多家公司涉回访超期、虚开发票套现等违规

 此次保监会公布的处罚公告多达26条。其中对新华人寿的处罚公告中称,该公司广东分公司在2009年12月8日和2010年4月19日完成的两次回访,时间分别超出犹豫期32天和12天,回访未在犹豫期内完成,同时,未在对用户进行回访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分别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负责人进行警告及罚款处分。

 对阳光财险的处罚公告中称,该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营业部花都营销服务部于2009年4月~2010年3月期间存在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虚开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套取手续费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第(十)项的规定,对该营业部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新华人寿屡涉违规,北京分公司现伪造公章涉案233万元

 尽管保监会重拳频出,打击保险行业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但不少保险公司却对此见怪不怪,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其中不乏一些大公司的身影。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0月25日报道,今年保监会曾受理一则案件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一营业部经理伪造公司部门印章,对外签署“存款协议”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33余万元。

 报道中称,今年6月下旬,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突然接到客户投诉,称联系不上与他们签署“存款协议”的高某。当天中午,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在其办公室现场搜出伪造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银行业务部”印章一枚,“存款协议”七份,经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已涉嫌诈骗罪将高某逮捕。据悉,案发后,相关机构介入调查,截至7月下旬,高某案的受害人近30人,涉案金额233万余元。

 尽管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接到保监会行政处罚已经见怪不怪,但报道中一位分析人士认为,对于正全力以赴准备“A+H”上市的新华人寿而言,可能直接影响到资本市场,尤其是审核机制更加严格的香港市场对其股票的认可和接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