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两基金“老鼠仓”案 李旭利获利超千万

 中国证监会昨天通报李旭利、许春茂“老鼠仓”案有关情况,称在司法判决外,近期将对案件涉及的行政违法事项做出处理。

 证监会称,2009年2月至5月间,交行施罗德基金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李旭利通过其控制的两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操作相同股票,非法获利一千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旭利执行逮捕。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通报了许春茂案件情况。2009年2月至2010年4月间,光大保德信基金原基金经理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亲自或明示、暗示他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非法获利209万余元。今年10月9日,许春茂已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退缴赃款予以没收。

 资料显示,在公募基金已被披露的老鼠仓中,1973年出生的李旭利名气最大。他曾经是两大基金公司南方基金和交银施罗德基金的投资总监,后在中国最大的私募基金公司重阳投资担任首席投资官。

 根据2009年修正后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李旭利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10年基金从业经验。

 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其中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担任基金天元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担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及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4日至2007年7月3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并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年7月加盟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始私募基金运作。

 许春茂

 许春茂,男,光大保德信基金原投资总监、中欧基金原副总经理。1974年出生。

 2005年,许春茂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曾任光大红利、光大保德信均衡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投资总监。

 2007年,许春茂管理的光大红利基金年净值增长率高达175.07%,还创出了自基金成立之日至2007年底回报率达339.86%的业绩。被评为“2007年最具公信力基金经理”。

 2010年3月,许春茂跳槽中欧基金,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