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1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杭州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目录

  前 言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建设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三)发展背景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建设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继续强化三大信用主体建设
  二)着力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三)继续推进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建设
  四)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政策法规
  三)加强监督检查
  四)加强资金保障
  五)加强队伍建设
  六)推动区域合作
  七)营造诚信环境
  名词解释

  前言

  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保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更是我市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有机组成部分。自2002年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信用杭州”,特别是“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以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社会信用环境得到改善,开辟了“以应用促发展,以发展促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路。
  “十二五”时期,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战略转型期,人均GDP将实现从1万美元向2万美元新跨越。研究总结前一阶段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并对“十二五”期间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科学规划,对于改善和优化杭州发展环境,提升杭州城市竞争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规划是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点专项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建设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按照中央关于“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要求,围绕“建设一个平台、开发二大系统、健全三个机制、推进四大信用体系”[1],依托杭州作为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进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试点城市、浙江省个人信用建设试点城市、浙江省信用信息应用试点城市等抓手,有步骤、有计划、分层次地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社会信用水平得到提升。“十一五”以来,我市通过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建设,有效地提升了全社会的信用水平。市政府积极实施阳光政务,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推行公共财政行政审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努力,政府行政公信力得到提升,政府信用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并以此引领了全社会的信用建设。通过行业部门信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和企业自身信用建设,全市企业的整体信用水平显著提升,市场交易活动日趋规范,制假售假、偷逃税等不良行为逐步减少,信用交易快速发展。伴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宣传活动的加强以及市民卡等信用实践的推行,个人信用素质明显增强。社会信用水平的提升,有力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丰富了“生活品质之城”的内涵,增强了杭州城市的软实力和吸引力。
  --政府征信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我市精心组织,由市信用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先后制定了《杭州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杭州公共信用信息使用细则》和《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安全管理措施》等制度,建成了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归集、处理了政府职能部门在行政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截至2010年底,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二期建设正在推进。该系统已经归集10个共建部门38类445项个人和企业信用数据,包括12万户企业数据、700万户籍人口数据、11万个体工商户数据,形成了2500万条个人信用记录、150万条企业信用记录。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收录了杭州市有信贷关系企业8.2万户、自然人560万人;工商、公安、质检等行业部门也收集了各自领域的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迄今,以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为主体,包括银行等部门在内的征信系统已经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大量基础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应用成效显著。通过对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中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梳理,加工成为可为政府监管、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信息产品。目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已经在低保认定、缴纳公积金信用风险防范、产品质量检测单位选取、纳税信用监管、住房保障体系信用协查、公共自行车信誉乘客审核、企业信用评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了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主体及分类人群的信用联合监管。人民银行的两大查询系统已成为杭州市的商业银行贷款前审查的必经环节,在商业银行贷款后管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随着企业环境违法、欠薪、社保、法院等非银行信息的大量入库,征信系统在有效解决法院“执行难”、高效推行“绿色信贷政策”、协助开展诚信企业评定等方面逐步发挥出重要作用。
  --信用监管与奖惩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信用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失信惩戒和诚信褒奖机制不断健全,社会信用联防体系基本形成。发布实施了《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使用细则》等多项信用规章制度,为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的运行提供了基础性政策保障。迄今,初步建立了由市场性、行政性、司法性、行业性和社会性惩戒相结合的“失信惩戒、守信奖励”的奖惩机制,综合惩戒效果得到发挥。“十一五”期间,工商、公安、质检、劳动人事、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依托政府联合征信系统的共享信息以及本部门的信用信息,切实加强了行业信用监管,查处了一批失信行为,为案件执行、产品质量、纳税、信贷、招投标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时期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征信系统建设、信用监管、市场运营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需要在“十二五”时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与文化环境仍需要大力改进。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探索性的工作,需要依靠各个方面的协调和配合。当前,一些制度性、文化性的因素还困扰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性和系统性有待加强。受政策限制,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还未实现连接。行业部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进展不均衡,公安、工商、建设等行业部门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早,成效较为显著,有些部门则进展缓慢;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还没有覆盖萧山、余杭和西部五县市。一些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协同作业不够,可以共享的信息被人为分割,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重复建设。
  --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有待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虽有所增强,但仍不能为信用行业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目前的信用一定程度上仍处于“熟人信用”和“关系信用”的阶段,“市场信用”和“契约信用”还没有深入人心,信用产品还没有规模化的市场需求,制约着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良性运转。
  --信用行业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信用行业的业务体系还不健全,信用咨询、信用评价、商帐追收等现代信用行业的业务分支还没有发展起来,影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效用。信用服务企业尚不成熟,尤其是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较少、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管也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监管法规与行业协会建设均有待进一步提升。
  --信用信息产品的应用领域有待拓展。信用档案和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公务员招录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等领域还没有切实运用起来,制约了信用信息产品应用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三)发展背景
  从国际看,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为“信用杭州”建设提出了机遇与挑战。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信用工具将得到更多运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消费将加速发展。杭州有效地参与国际与区域竞争,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不断优化区域发展软环境。
  从国内看,继国家出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成全社会共识,各地都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经验,并以此推进全国性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十二五”时期,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将进一步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使“信用浙江”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这样的形势和氛围有利于杭州在更高起点上,按照更高的要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从杭州看,“十二五”时期杭州经济社会将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完善、经济及产业将持续转型升级、和谐社会建设会更加紧迫、开放性大都市建管将迈上新台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这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更高、更急的要求。
  --经济转型。经济结构转型、品牌经济崛起和服务业的加速发展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以提升效率为核心的经济结构转型,需要社会信用体系降低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费用。品牌经济中的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信用体系提供基础支撑。服务经济中商家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现象尤其突出的属性更需加快信用建设。
  --社会转型。杭州整体社会的转型进程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任务繁重。城市化进程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进入新时期,社会流动性进一步增强;社会行为主体从三缘(地缘、血缘、人缘)人向契约人转型;凌乱割裂的信息社会向网络信息社会转型;人口管理从户籍管理向居住地管理转变促发了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解决和谐社会建设在上述几个方面所面临问题的根本性方案。
  --政府转型。全能管理型政府向市场经济体制“守夜人”的服务型政府转型,要求不断完善经济规制体系,创新监管模式。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用信用这条纽带将各个部门的监管连接起来,改变不同部门各自为政的现状,变具体行为监管为信用监管,变被动行政监管为行业的主动自我约束。
  --区域转型。随着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行政区经济走向经济区经济。“十二五”时期,杭州将基本完成三个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长三角一体化,杭州都市圈深化,城乡统筹下的市域一体化。在这一进程中,企业和个人的跨区域经济活动将大大增加,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将成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转型的重要力量和关键因素。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打造信用杭州,推进转型升级,促进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社会为导向,继续完善以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为核心的覆盖全市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综合管理系统,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法规,夯实信用文化,进一步强化三大主体建设,以公共管理、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应用为抓手,以应用促发展,大力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培育信用服务体系,引导信用产品市场需求,形成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构筑与“生活品质之城”相适应的信用环境,再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统筹规划、适应转型。要立足杭州实际,着眼全局,通盘考虑,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分部门、分地区、分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终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高效运行、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服务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
  --强化应用,注重实效。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强调“在发展中应用、在应用中发展”。重点通过量大面广的行业信用建设,通过应用,及时取得成效。提高各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自觉性,调动企业、民众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在应用中探索适应杭州实际的信用建设路子。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者、协调者、推动者的作用,建立健全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开放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挥政府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集聚功能;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信用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社会参与、开放合作。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的积极性。要逐步建立起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在信用建设方面的合作,加强省内、国内区域间以及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三)建设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适应中国国情、体现杭州特色、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与“生活品质之城”、全面小康社会相协调,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把杭州建设成为信用制度比较完善、信用服务业比较发达、诚信环境国内一流,成为东部沿海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表1  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基准年

2015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覆盖率

85%以上

指导性

2

个人征信数据平台城镇居民覆盖率

80%以上

指导性

其中:重点涉信人群覆盖率

90%以上

指导性

3

信息采集数据规范化、标准化

95%以上

指导性

4

行业信用评估体系制订率

大幅度增长

指导性

行业信用评估开展率

大幅度增长

指导性

5

应用联合征信平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级地方政府比重

90%以上

指导性

6

公务员信用培训覆盖率

60%以上

指导性

7

信用服务业企业数量

较快增长

指导性

8

公众对杭州总诚信环境的好评率

19.3%

50%以上

指导性

9

公众对杭州企业信用好评率

26.3%

50%以上

指导性

10

公众对政府部门的好评率

29.3%

50%以上

指导性


  注:1:指标1-7是“十二五”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指标,8-10是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指标。
  具体进展目标如下:
  --政府联合征信系统进一步完善。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城镇居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重点涉信人群(包括企业高管、个体工商业者、银行贷款者、会计、律师、评估师等)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信息采集数据规范化标准化达到95%以上。应用联合征信平台的县(区、市)、乡镇(街道)两级地方政府比重达到90%以上。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市场化服务接口建成,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社会信用中介机构适当开放信息。
  --信用监管体系较为系统。出台《杭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杭州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杭州市商业秘密保护办法》及《杭州市个人隐私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政府规章,基本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信用监管系统。
  --行业信用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建设主体,相关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成熟,有效地规范企业行为,提升企业守信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评价。行业信用评估体系制订率和行业信用评估开展率有大幅度增长。
  --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比较成熟。信用服务业企业树立较快增长,个人、企业信用产品日查询量比2010年有很大幅度增长,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规模和素质同步提高。
  --信用培训全面普及。公务员信用培训覆盖率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信用培训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信用环境大大改善。公众对杭州总诚信环境的好评率、对杭州企业信用好评率和对政府部门的好评率分别提高到50%以上。有80%以上的公众认为杭州信用环境五年间有明显改善。“信用杭州”品牌在长三角和全国范围内成为引导区域信用合作的典范和榜样。
  --区域信用合作迈上新台阶。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实现“省内融入、市际联网、金融衔接、县(市)接入”,在国内率先打造成为开放型的综合系统。在信用采集规范、信用体系运作、信用信息交换等对接方面迈上新台阶。
  三、重点任务
  一)继续强化三大信用主体建设
  1、建设诚信守法的服务型政府。牢固树立“诚信政府”理念,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为民意识,努力建设“守信于民、服务社会”的服务型政府,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
  以职能部门和公务员队伍信用建设为抓手推进政府信用建设。逐步推进政府部门向社会公众公布信用信息,并以此建立各职能部门的信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大力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公务员电子信用档案,作为个人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建立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奖惩制度,根据信用记录和信用考核结果,奖励守信单位和个人,惩罚失信单位和个人。
  表2 “诚信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说明

1

政府信用宣传教育

加大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力度,编制和分发《杭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信用行为守则》;开展“杭州公务人员信用知识竞赛”活动。

2

公务员“信用档案”

按照履职信用信息、公德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分类,建立公务员信用电子档案,作为个人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3

公务员信用培训

分部门、分批次开展公务员队伍的信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公务员的信用意识和履职信用水平。

4

部门信用评价

结合“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职能部门的信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

5

信用信息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杭州政府部门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2.培育诚信守法的市场主体。按照“强化外部监督,规范内部管理,规避信用风险,促进诚信经营”的原则,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培育诚信守法的市场主体,使企业成为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与受益者,形成杭州企业良好的整体信用形象。
  积极开展企业信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对市内规模及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大型服务企业高管广泛开展信用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系统,建立自身及交易方信用档案,设立信用管理岗位,建立健全经营决策、财务管理、采购销售、人事等方面的信用风险防范与控制制度。引导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积极运用现代信用产品,扩大信用交易规模,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展市域块状经济信用制度建设,引导企业有序竞争,促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发展。
  表3 “诚信企业”建设的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说明

1

企业信用

宣传教育

编制和分发《杭州企业信用行为守则》,增强企业信用意识。

2

信用培训

对市内规模及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限额以上服务企业高管开展信用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信用意识。

3

企业内部

信用管理

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引导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4

企业信

用应用

优先在企业与政府的相关交易中应用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引导企业在市场交易中采用信用产品,积极创建浙江省信用建设示范行业和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5

完善信用

担保体系

拓展信用担保业务,做实杭州市信用担保联盟,完善杭州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业务体系。

6

集群信

用建设

规范集群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区域性和行业性约束制度,避免恶性竞争,增强集群产业整体竞争力。


  3.培育诚信守法的社会个体。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道德文化为约束、以政府联合征信数据平台的应用为切入点,提高个人信用水平,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发挥个人信用对社会信用体系乃至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继续推进杭州作为“浙江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建设,争取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有重大突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用教育,尤其是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培训工作。完善个人“信用档案”,扩大个人信用产品应用范围。切实发挥杭州市民卡的个人信用建设载体功能,运用现代先进技术更新市民卡形式,拓展市民卡的属地化信用服务功能。
  表4 “诚信个人”建设的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说明

1

个人信用宣传教育

编制和分发《杭州市民个人信用行为守则》,抓好大中小学信用教育。

2

个人“诚信档案”

实现个人“诚信档案”的市域全覆盖,丰富个人“诚信档案”涵盖的信用信息。

3

重点涉信人群信用建设

对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公证员、保险经纪人、审计师、医师、药师、导游、记者、教师等重点涉信人群开展信用培训,全面建立其个人专业信用档案,并探索该领域信用公示制度。

4

个人信用应用

在政府行政监管中,对企业法人、企业高管等重点人群广泛应用个人信用档案或个人信用报告;鼓励市场主体在信贷、信用卡、保险、人力资源管理、租赁等领域应用个人信用报告。

5

市民卡形式升级

增强杭州市民卡的可用性和方便性,提高杭州手机市民卡项目覆盖人群比例。

6

市民卡功能拓展

通过公共自行车租赁、公共图书租赁、水电煤费用交纳等属地化服务项目的实施,提升市民卡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信用服务功能。
 
 
来源:杭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