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启动新一轮为期七个月的“清剿火患”战役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深入落实省政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新一轮“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吉林省公安厅决定,从3月23日至10月31日,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新一轮“清剿火患”战役。

    新一轮清剿火患战役要达到的目标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农村,采取行政、法律、社会监督等手段,有效控制动态火灾隐患,杜绝源头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遏制有影响的和较大以上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省火灾总量稳中有降。

    新一轮清剿火患的范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屯、“九小”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高危行业和单位,建筑(装修)工程施工工地,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

    新一轮清剿火患的整治重点:单位或场所是否取得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以及建筑构造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损坏、关停、瘫痪,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违规设置“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是否存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单位是否建立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度并按期实施,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等问题;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这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运行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工作机制,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工作、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实施社会单位“4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人员变更、设施保养申报评估等3项申报制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农民工和再就业人员等培训内容,确保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达标。

    吉林省公安厅将对各地战役情况随时进行督导,对火灾多发、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责任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封锡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