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抽查 广州卡妮尔、北京伯夫曼不合格

 甘肃省质监局近日通报儿童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三产品标签不合格。

 国家标准把儿童化妆品主要使用对像定为6岁以下的婴幼儿。婴幼儿皮肤娇嫩,如化妆品使用不当极易因过敏等原因造成皮肤损害。本次抽查了兰州、白银、临夏、定西等5市(州)33家流通企业的40批次的儿童化妆品,产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有3批次产品的标签未按照标准要求:“在化妆品包装的可视面上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等规定,标注成分表。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透露,从近两年儿童化妆品的抽检情况来看,儿童化妆品的质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比较多。GB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强制实施化妆品全成分标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对易引起过敏的成分加以识别,尽量减少因过敏引起的皮肤伤害。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相关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认真整改,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受 检 单 位

标识的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批号)

商标

规格型号

不合格项目

综合判定

惠丽妆业

广州卡妮尔化妆品有限公司

婴儿柔嫩沐浴乳

有效期至20130308

小蝌蚪

250ml/

标签

不合格

瑞和莲化妆

广州卡妮尔化妆品有限公司

小蝌蚪婴儿特润营养霜

有效期至20130906

小蝌蚪

30g/

标签

不合格

合作市文英化妆品店

北京伯夫曼化妆品有限公司

防晒乳液

20110710

欧米娃

25g/

标签

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