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一种“媒介” 也是间接信用

信托是一种信用,也是一种契约,还是一种媒介(或者说一种中介)。作为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托有靠得住的背景和例证。作为文字契约,信托有可依据的法律或规定。这两个都应该或者是长期积累,或者有案可查的。而作为媒介,它则有第三方的背书。这就是间接信用,也是本文要重点提及的。

  信用其实分直接信用和间接信用。在日常生活中,直接信用指的是自身建立的信用,间接信用指的是第三方介绍,推荐甚至背书。当然在金融领域中这个概念也指实质性的交易:直接信用是指企业之间的没有通过金融机构的信用往来,间接信用则是指企业之间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融资。

  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信用可以用来托付,就像白帝城托孤一样。金融界中产生的信用直接能化为财富并以金钱衡量。但是,无论生活中还是社会上,信用都可能是通过一种形式的媒介,或者说是中介才得以确认的。而且,人类社会通过进化和分工还使得间接信用常常多于直接信用。

  这就好比老王卖瓜自卖自夸还不行,必须有人知道甚至吃过还要在别人面前替他赞美才行。就像现在流行的那句话一样:你自己说好不算好,得别人说你好才算好;你自己说行还不行,别人说行才行。道理大家都懂,而且古今中外都是这样。究其原因,信用有其心理上的因素,也有实际上的限制,人们或者缺乏安全感,或者信心不足,或者信息不对称,于是需要一个公正、没有私利的中间人来推荐和背书。这就是间接信用多于直接信用的原因。就这个意义上讲,诸葛亮即便再有才能,没人推荐也见不到刘备,最后可能终老于草房中,一辈子不得志,历史上也就没有三顾茅庐的佳话。

  所以说,介绍是一种间接信用,推荐也是一种间接信用。它可以免除被介绍和被推荐者漫长的等待和才能被埋没。就像电视节目中主持人对嘉宾的介绍,往往比嘉宾自己说更受人尊重,也更令人信服。因为直接信用绝对是自己做出来的,而间接信用常常是被说出来的,而且还是从他人之口。

  反过来说也是这样。现在街头的骗子越来越多,无论是猜扑克牌的还是猜大小点的,他们不仅自己叫卖,还要找一帮同伙围观,让他们假装赢钱以便吸引更多的上钩者。这些同伙俗称托儿,他们起的作用就是给骗子提供间接信用,提供背书,让人们觉得这是一种公平的游戏,每个人都有赚钱的机会。这也是骗子们能够长期得手的技巧。
在金融领域,担保就是一种间接信用。比如母公司为子公司借贷行为提供保函,虽然它并不实际出钱或冻结和贷款等额的资产,其实这样的担保除了一纸公文后什么都没发生。但是贷款因此而发生,资金因此而从一个单位流向另一个单位。孟加拉小额贷款公司之所以成功,并非是那里人心淳朴信誉良好,而是建立了一套连环机制,利用了人们对间接信用的心理,面对街坊邻居的监督,接受贷款者不敢轻易违约,不敢迟还或者干脆不还钱。因为这样的话他在周围人们之间会名声扫地,在当地混不下去,代价会更大。

  间接信用的应用往往多于直接信用。进一步讲,间接信用还比直接信用有效,甚至高于直接信用。在市场经济下,它可以使生产力扩增,使交易扩增。反之,则可以使生产力下降,使交易下降。英美体制下的信用制度和信用报告是间接信用最好的诠释。这些特立独行、私立而非国有、不依附于任何政府机构而公开发行的国债、企业债和个人评级报告能使一个企业股票大涨或者资金来源枯竭,能使银行信贷向信用报告有污点的个人关闭大门。而2011年开始的希腊信用危机就是因为评级机构降低了它的主权债信用评级,使资不抵债的现实浮出水面,原有国债价格立即大幅度缩水,从而引发各界的恐慌,极大地削弱了希腊融资能力,以至于闹得多少年之内都没有人愿意借钱给这个以吃喝玩乐为荣的国家。

  间接信用高于直接信用的例子随处可见。用现在流行的话讲就是第三方,就是媒介或者说中介,而信托机构就是典型的第三方。

  无论依附银行还是独立发行,在一个信托计划中,受托人作为一种中介的角色具有特别的意义,比如在发行公司债信托中,可能有成千上万的贷款人,直接进行交易是不现实的,为每一个人在借款人财产上设定担保在实际中也很难操作,因为那样会耗掉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受托人作为贷款人集合的代表人并持有为他们利益的担保,从而避免上述的困难并对借款人和贷款人均带来便利。而且,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以独立信托基金进行持有,不受受托人破产的影响,信托公司如果遭到解散,将指定新的专业受托人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信托是一种媒介,它作为一种说话算话的口头承诺起因在于双方的熟识和信任,而作为一种文字上的契约则源于签约双方的不信任。口头承诺式信托遭到违反和违约,其惩罚只是道义上的,而在契约信托中它会有用实际的惩罚而且受法律的保护。信托也是一种间接信用,不仅应用广泛,还比直接信用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