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失信者食品行业禁入

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将于4月1日施行。该《条例》规定,北京将对构成犯罪的严重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

根据新颁布的《条例》,经营者一旦因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触犯法律,过后再想“另起炉灶”恐怕不行了。据介绍,北京市将严格信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身份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同时将食品许可、日常监督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依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状况确定管理重点和频次。对构成犯罪的严重失信者将实行行业禁入。

按照条例规定,对单位被吊销许可证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自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受雇经营。
来源: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