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简介

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属于国有独资大型热电联产企业,主要担负着青岛市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供热及部分发电任务。供热市场除市内四区及崂山区外,辐射黄岛、平度、莱西、即墨、城阳等县市区域。集团公司先后成立了工程公司和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院,逐步形成了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热网输配等多种供热形式并存,集供热、发电、热力设计、工程施工、热力产品制造经营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二、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实践案例

1.诚信经营理念。热电集团牢固树立“关爱社会,服务民生”的企业宗旨,在发展的道路上坚持“用心惠民”的服务理念,倾力排忧解难,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2.严格遵纪守法。热电集团提出了“普治并举,普法教育为先导,依法治理为重点,防范风险为核心,依法经营为目标”的工作方针,与企业经营发展同频共振。

3.经营管理者、员工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集团公司每年以活动为载体,采用演讲比赛、法庭旁听案件、法律顾问授课、观看电教片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营管理者,员工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

4.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培训。热电集团以加强诚信教育为基础,以建设诚信机制为保证,以提升诚信形象为重点,以打造诚信文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公司诚信体系,努力把集团建设成为信用意识强、管理制度严、品牌美誉度高的诚信企业。

5.企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

(1)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热电集团每年都根据上年度工作情况评定合同供方、合同施工供方,并发布,有完善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2)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了较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物资、工程、技改招标评标、定标管理规定》等的相关制度。

(3)风险控制及危机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集团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依法经营、合法纳税、资产处置、协调内外事务等方面注重运用和履行法律程序,提出防范措施和相应的对策。公司建立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和“大纪检、大监督”约束机制,对事项特别重大、涉及法律问题复杂、风险较大的重大决策事项,聘请中介机构的法律、财务、税务相关的技术专家和公司法律、专业人员讨论,形成《重大决策事项法律论证报告》,为公司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执行保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范和管控,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4)信用评估考核制度。建立了完善的信用评估考核制度,每年对都评审合格供方,对于没有信誉的供方取消其供货资格。

6.企业诚信实践

(1)产品及服务质量诚信。热电集团坚持“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技术、一流企业卖服务和品牌”的理念,目前企业资产总额达到62亿元,年销售收入21亿元,企业规模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已成为全省最大的地方供热企业。连年来上级单位考核服务热线办结及时率100%,反馈及时率100%,用户满意率99.96%;零责任投诉。

(2)客户服务及关系管理。热电集团在1996年全国供热行业首家推出了《社会服务责任赔偿制度》。坚持“用户至上”服务理念。热电集团视质量为生命,视用户为亲人,实施亲情化的服务,不断满足用户在不断变化的需求,如,首家推出了网格化服务的管理模式,通过定事、定人、定责,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服务网格,以24小时在线服务的客服中心,24小时在线监控的调度中心为支撑的无缝隙服务。近年来上级单位考核客户满意度均为100%。

(3)维护职工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热电集团围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的落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和劳动用工执法力度。安全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人力资源处连续开展企业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自查活动,全集团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全集团劳动关系和谐平稳,没有发生任何集体事件。

(6)环境资源保护。热电集团肩负发展供热事业重担的同时始终不忘其社会责任,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改造,促进节能减排工作,近年来先后与国际知名西门子,格兰富企业合作提高节能技术,推广使用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技术,防治环境污染。

8.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热电集团热心公益事业,每年都组织全体员工参加青岛市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集团党委每年按期走访困难职工和家属,在热电集团供热辖区内的困难市民均按政策予以减免热费。

来源: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诚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