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企业诚信

企业诚信成为当前的一个热门话题,是我们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事件。企业诚信问题,涉及到文化、体制、法律以及教育诸多方面。

诚信与市场经济关系密不可分。市场经济采取自愿平等交换方式,是一种形式平等的经济。要实现平等性,除了法律赋予每个市场主体平等权利外,最重要的就是诚信,市场主体之间能以诚相待,诚信交易,任何一方的欺诈都将导致交易关系的失败。同时,市场经济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信用 [i]经济信用制度的产生,大大拓展了资本的空间,也加强了市场主体相互之间的联系。没有诚信原则就没有市场经济秩序,就没有市场经济效率,也就没有市场经济的生命力。市场经济与诚信的关系是辩证的,市场的自发性和市场主体的趋利性会导致非诚信行为产生,市场运行的平等性要求与信用关系的维护和发展又会抑制非诚信行为的蔓延。

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是诚信经营的实践者。诚信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的内容。在市场经济中,保持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需要从他律与自律两个角度考虑。在他律方面,企业经营一定要有法律与制度的约束。在自律方面,诚信问题的实质在于文化。从更深的层次讲,企业不仅要思考在利益方面形成关系平衡的问题,还要思考企业追求利益的行为方式。企业的管理者要取信于自己的股东和员工;同时也要指导企业取信于外部利益群体,如顾客、商业合作伙伴、相关政府部门、环保机构等。就是说,企业的管理者要将诚信作为自己的管理价值观,以指导企业的管理实践。


[i]一般而言,信用一词,包含三层含义:其一,信用作为一种基本道德准则,是指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应当诚实无欺,遵守诺言的行为准则。“无信不立”是我国传统道德的核心,一个人失去信用就意味着与之交往的相对人将面临不可预测的道德风险。其二,信用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要求,是指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偿付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金即可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能力。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因此,信用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须具备的要素。其三,信用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即依法可以实现的利益期待,当事人违反诚信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合同债权、担保、保险、票据等均以信用基础,同时,诚信也是民商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从市场经济角度看,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和灵魂,西方人将诚信看作“最好的竞争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诚信为本是市场经济基本准则。

[i]征信是指在对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记录、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所处外部环境等诸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基础上,对就其信用能力(主要是偿债能力及其可偿债程度)所作的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