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企业信用指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心城市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各全国性企业团体,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安排,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要求,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企联)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和各地企联的配合下,从2015年起开展企业信用指数研究工作。现编制汇总2017年中央企业信用指数,予以公布。
企业信用指数是基于统计综合评价和统计指数理论,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加工综合处理,采用加权综合指数编制方法,反映样本企业信用状况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的总指数,由基础信用指数、信用实践指数和信用记录指数三部分构成。企业信用指数按月动态在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和中企联合网(www.cec1979.org.cn)公布。
企业信用指数的编制和发布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实践,有利于营造企业模范遵纪守法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健全企业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企业信用指数的发布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和企业诚信建设领域的动态监管、决策规范、行业指导提供依据参考。企业信用指数的发布为推动企业诚信建设提供参照和指引,能促进企业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完善和创新实践,提升综合竞争力,共创良好诚信营商环境。
希望各地企联积极探索开展企业信用指数发布工作,推动本地区企业诚信建设。希望相关企业利用好企业信用指数,完善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体系,做强做优做大,为建设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