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两会信用看点

5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面对艰巨繁重任务,各级政府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治理能力。

  针对境外疫情蔓延情况,及时构建外防输入体系,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的关心关爱。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态度,及时通报疫情信息,主动分享防疫技术和做法,相互帮助、共同抗疫。

  在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方面,报告指出,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在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方面,报告指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调整措施、简化手续,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同时,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限期清偿政府机构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大幅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创业投资,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深化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更大激发社会创造力。

  报告强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深化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报告指出,着力抓好农业生产。惩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关于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报告强调,要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报告指出,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严格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安全。

  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扩大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规模。优化投入结构,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让他们有更光明未来。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完善信访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将分别于5月22日和21日在北京召开。今年的全国两会社会信用领域将会有哪些热点?盘点如下:

No.1 加快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纵深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当前,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滞后于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根据201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社会信用立法项目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

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位法的缺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缺乏法律价值方面的引领,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立法的需求非常强烈。2019年全国两会上,包括罗卫红、龙翔、邵志清等在内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加快社会信用立法进程。

过去一年来,在有关部门、有关地方的共同努力下,社会信用立法研究论证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加快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的社会共识正逐渐形成。

2020年3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在部署2020年工作打算时明确提出,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加快起草《社会信用法》。

2020年5月18日,新华社受权播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修订反垄断法,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2020年全国两会上,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进程预计将再度引发代表委员们热议。

No.2 信用建设支撑营商环境优化

好的营商环境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年来,中国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显著。根据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继2018年从此前78位跃至46位,2019年再度升至第31位,跻身全球前40,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有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如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有的地方将部分审批事项改为告知承诺制,愿意公开签署信用承诺书并接受社会监督的企业还可享受“容缺受理”等便利,极大简化了办事程序,为企业开办发展赢得了宝贵时间和充分便利。

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条明确提出,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从2020年各省区市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占据了非常大的篇幅,各地都非常重视营商环境建设。预计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会对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作出部署。作为营商环境优化的基础和抓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何更好地助力营商环境优化,预计将成为代表委员讨论的热点。

No.3 信用建设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引起与会代表委员的强烈共鸣和热议。

从社会信用体系及其特征来看,它具备了作为社会治理工具的诸多优势。实践表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又促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2019年以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家政、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领域深入结合,很好地实现了社会治理目标。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些地区在推动网格化社会治理时与社会信用体系形成良性互动,如把志愿服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为社会治理精细化、常态化、系统化目标实现进行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必将受到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

No.4 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拦路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务必着力解决好这一难题。充分挖掘企业信用信息价值,大力推动企业信用资产变现,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妙招良方。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增强信贷投放能力,鼓励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完善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机制,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下大力气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出席2019年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就信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化解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了相关议案和提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一系列具体部署,201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就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作出部署。为落地“信易贷”相关政策,2019年9月底,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正式启动,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关键性突破。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广大中小企业的冲击仍在持续,预计2020年全国两会上,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将再度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No.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职能、提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预计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仍将就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进一步作出部署。

No.6 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这是“信用监管”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迈入新阶段。2019年7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信用监管进一步做出明确部署。

作为支撑“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阶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信用监管的基本理念是对高信用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对高风险的市场主体增大检查频次力度,真正做到对诚实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

信用监管如何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工作措施,加快化解存量失信行为的社会影响,建立防范和减少增量失信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对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关重要,预计也将成为2020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讨论的重点。

来源:新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