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企业是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和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弘扬企业家精神,树立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发挥诚信榜样引领示范作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简称中国企联)决定开展2025年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案例征集对象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三年以上,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各类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及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可推荐企业参加。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可直接申报,也可推荐所属企业参加。中国500强企业、中国企联信用企业可直接申报。每家申报企业限报一个案例。
二、征集内容
案例申报企业要从多维度多方面,总结提炼诚信建设实践经验及成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诚信理念文化具有先进性。符合新时代诚信文化建设的方向及要求;将诚信作为核心经营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厚植诚信文化,引领企业发展;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教育和培训;高层管理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践行诚信理念和诚信文化。
(二)诚信制度体系具有系统性。制定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明确管理目标;建立专职机构,配备相关人员,确定职责分工;开展诚信管理考核评估,持续改进提升。
(三)诚信建设措施具有创新性。结合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利用技术手段,加强诚信合规管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等;高标准践行对利益相关者的承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四)诚信实践效果具有成效性。在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合规管理水平、增强客户满意度、提升品牌知名度、促进业务发展、推进增质提效等方面的诚信实践,获得积极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取得良好社会信用记录,得到有关方面高度认可和嘉奖。
(五)诚信做法经验具有推广性。企业诚信实践的成功做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借鉴推广价值,对行业诚信和社会信用建设具有积极的正面影响和促进作用,能够为其他企业和行业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三、审定及发布
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审定及发布,分为审核、公示和发布三个环节。
1.审核。对申报对象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初审案例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对有关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通过专家审核和评定,确定案例名单。
2.公示。通过中企联合网和中国企业诚信网公示。
3.发布。在2025年全国企业诚信建设大会上发布,并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宣传推广。
四、申报要求
1.案例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7月31日。
2.案例征集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3.请申报企业如实填写申报书。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书要求填写,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4.申报企业需同时提交在线申报书和盖章版申报书。其中,在线申报书通过点击链接https://jsj.top/f/cH09VX进行填报,盖章版申报书可与案例报告、证明材料等一起邮寄至指定地址。
5.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按照征集要求,撰写案例报告,全面总结企业开展诚信建设实践情况,突出特色、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3500字以内。同时需准备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商标以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案例内容中提及的近两年内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和机构授予的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案例报告和证明材料使用标准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至指定地址。同时需发送电子版(Word资料不超过10M,提供证明材料不超过20M)申报资料至电子邮箱xinyong@cec1979.org.cn。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1号办公楼416室
邮 编:100048
联系人:王 卫、党凯旋、马 超、周 欣
电 话:(010)68701552、68430086、68701088
传 真:(010)88420847
邮 箱:xinyong@cec1979.org.cn
中国企业诚信网:www.ceccredit.org.cn
中 企 联 合 网:www.cec1979.org.cn
附件:
1.2025年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申报书
2.2025年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撰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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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